JG/T210-2007建筑内外墙用底漆

   日期:2021-07-14     浏览:56    
核心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JG/T210-2007建筑内外墙用底漆前言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工程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JG/T210-2007建筑内外墙用底漆


前言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建工测试部)本标准参加单位:广东华润涂料有限公司、北京市红星广厦建筑涂料有限责任公司、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廊坊立邦涂料有限公司、卜内门太古漆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海川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德国)上海申得欧有限公司、大连振邦氟涂料股份
有限公司、国民淀粉化学(广东)有限公司、亚士漆(上海)有限公司、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石玉梅 马捷 袁扬 付绍祥 刁艳燕 武立红 唐桂艳 熊荣 陈素平林宣益 应稷青 龙连原 徐志新 陈谷华

建筑内外墙用底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内外墙用底漆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和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合成树脂乳液、溶剂型树脂或其他材料为主要粘结剂,配以助剂或颜填料等制成的内外墙用各类底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版本。
GB/T 1728-1979 漆膜、腻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
GB/T1733-1993 漆膜耐水性测定法
GB/T 1766-1995 色漆和清漆 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
GB/T 6682-199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9265-1988 建筑涂料涂层耐碱性的测定
GB 9278-1988 涂料试验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温湿度
GB/T 9286-1998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 9750 涂料产品包装标志
GB/T 13491 涂料产品包装通则
GB 1858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HG/T 2458-1993 涂料产品检验、运输和贮存通则
JC/T 412-1991 建筑用石棉水泥平板
JG/T 23-2001 建筑涂料涂层试板的制备
ISO 15528:2000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
3. 术语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
3.1 建筑内外墙用底漆Primer for interior & exterior wall
涂饰工程中,施涂于建筑物内外墙基层的道用漆。
3.2 抗泛碱性 Anti-efflorescent
涂层抵抗基材碱性物质析出的能力。
3.3 抗盐析性 Anti-salt-out
涂层抵抗基材盐类物质析出的能力。
4. 分类和标记
4.1 类别
分为内墙用底漆和外墙用底漆两类;
外墙用底漆又分为两种类型:
Ⅰ型――用于抗泛碱性及抗盐析性要求较高的建筑外墙涂饰工程;
Ⅱ型――用于抗泛碱性及抗盐析性要求一般的建筑外墙涂饰工程。
4.2 标记
建筑内外墙用底漆型号由名称代号、特性代号组成。

4.3 标记示例
示例1:内墙用底漆 NDQ
示例2:Ⅰ型外墙用底漆 WDQ I;
Ⅱ型外墙用底漆 WDQ II
5. 技术要求
产品应符合表1 规定的技术指标

6. 试验方法
6.1 试料取样
产品按ISO15528:2000 规定取样。取样量根据检验需要确定。
6.2 试验环境
试板的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温湿度应符合GB/T 9278-1988 的规定。
6.3 试验基材
6.3.1 纤维增强水泥中密度平板
抗泛碱性、抗盐析性检验用试板,试板密度1.2±0.1g/cm3。
6.3.2 石棉水泥板
除抗泛碱性、抗盐析性二项外,其余项目检验用试板,规格符合JC/T 412-1991 表2 中1 类板(加压板,厚度为4-6mm)的技术要求,其表面处理应符合JG/T 23-2001 中的规定。
6.3.3 试验基材应在6.2 规定的试验环境下至少放置48h。
6.4 试板的制备
6.4.1 制板要求
试板尺寸、数量、养护期及底漆涂布量按表2 规定执行。

6.4.2 试板的制备
6.4.2.1 所检产品未明示稀释比例时,搅拌均匀后制板。
6.4.2.2 所检产品明示了稀释比例时,应按规定的稀释比例加水或稀释剂搅匀后制板,若所检产品规定了稀释比例的范围时,应取其中间值。
6.4.2.3 本标准规定采用刷涂法制板。每个样品须先行测定密度,根据涂膜湿膜厚度80μm 计算出刷涂质量。每道刷涂质量为:计算刷涂质量±0.1g。除透水性试板刷涂两道外,其余均刷涂一道。两道刷涂间隔时间不小于6h。
6.5 容器中状态
打开包装容器,用搅棒搅拌时无硬块,易于混合均匀,则认为合格。
6.6 施工性
用刷子在试板平滑面上刷涂试样,刷子运行无困难,则认为“刷涂无障碍”。
6.7 低温稳定性
将试样装入约1L 的塑料或玻璃容器内,大致装满、密封,放入(-5±2)℃的低温箱中,18h 后取出容器,再于6.2 规定试验环境下放置6h。如此反复三次后,打开容器,搅拌试样,观察有无硬块、凝聚及分离现象,如无则认为“不变质”。
6.8 涂膜外观
将6.6 试验结束后的试板放置24h,目视观察涂膜,若无显著油缩,涂膜均匀,则认为“正常”。
6.9 干燥时间
按GB/T 1728-1979 中乙法的规定进行。
6.10 耐水性
按GB/T 1733-1993 甲法的规定进行,试板投试前封边,封背。将三块试板浸入GB/T 6682-1992 规定的三级水中,如三块试板中有两块未出现起泡、掉粉等涂膜病态现象,可评定为“无异常”,如出现以上涂膜病态现象,按GB/T 1766-1995 进行描述。
6.11 耐碱性
按GB/T 9265-1988 的规定进行,如三块试板中有两块未出现起泡、掉粉等涂膜病态现象,可评定为“无异常”,如出现以上病态现象,按GB/T 1766-1995 进行描述。
6.12 附着力
按GB/T 9286-1998 的规定进行,划格间距为2mm,应施加胶粘带。
6.13 透水性
见附录A。
6.14 抗泛碱性
6.14.1 PVA-铁蓝水溶液的配制
6.14.1.1 配制2%PVA(粉状聚乙烯醇1788)水溶液
按计算量将水加入容器中,在高速搅拌下缓慢加入粉状聚乙烯醇(1788),待聚乙烯醇加完后,继续在高速搅拌下充分搅拌,溶液中如无团、块状物存在时可出料,80 目滤网过滤静置备用。
6.14.1.2 配制2%PVA-铁蓝水溶液
按计算量将按6.14.1.1 配制的2%PVA 水溶液加入容器中,边搅拌边加入铁蓝(LA09-03), 2%PVA水溶液与铁蓝的配制比例为4:1(质量比),高速搅拌约10-15 分钟至均匀,出料静置备用。
6.14.2 试板的制备
按照6.4.2.3 的要求制备试板,在第6 天采用石蜡封边(两道)并在底漆表面刷涂按6.14.1.2 配制的溶液,刷涂质量为0.4±0.1g。
6.14.3 试验溶液
2%NaOH 水溶液,每次试验前重新配制。
6.14.4 试验容器
试验应在不加盖的平底塑料箱中进行,塑料箱的尺寸为(60±5)cm×(40±5)cm×(25±5)cm,箱内底部放置多孔(孔隙率>50%)隔板(塑料或其他耐碱材质),多孔隔板应垫起,垫起的高度为1.0-1.5cm。

6.14.5 试验步骤
6.14.5.1 将试验溶液加入6.14.4 的容器中,试验溶液液面略高于垫起的多孔隔板高度。
6.14.5.2 将6.14.2 的试板小心放入容器中,涂刷有铁蓝的底漆面向上,确保在试验周期内试板底面均被试验溶液充分浸润。用密度为49±5g/m2 的新闻纸将箱口覆盖并用胶带沿周边密封好。
6.14.5.3 每个样品平行制备三块,按表1 规定的试验时间进行,试验结束后取出试板,试板应立放,保证试板通风并完全干燥,在6.2 规定的试验环境下放置24h 后观察结果。
6.14.6 结果判定
判定时观察试板中间区域,观察面积为110mm×50mm(以试板的长边向内各扣除10 mm,短边向内各扣除20 mm 的面积为准),视铁蓝变色(由蓝色变为棕黄色)面积的百分比,三块试板中有两块试板变色面积≤10%判定为无异常。
6.15 抗盐析性
6.15.1 PVA-铁蓝水溶液的配制
同6.14.1。
6.15.2 试板的制备
同6.14.2。
6.15.3 试验溶液
5%Na2SO4+10%NaCl 水溶液,每次试验前重新配制。
6.15.4 试验容器
同6.14.4。
6.15.5.试验步骤
同 6.14.5。
6.15.6 结果判定
判定时观察试板中间区域,观察面积为110mm×50mm(以试板的长边向内各扣除10 mm,短边向内各扣除20 mm 的面积为准),视铁蓝表面析出的白色结晶或泛白面积的百分比,三块试板中有两块试板表面析出的白色结晶或泛白面积≤10%判定为无异常。
6.16 有害物质限量
内墙底漆按GB18582 规定进行测试。
6.17 面涂适应性
在按 6.4.1 表2 要求制备的试板上刷涂待测面漆一道。目视观察涂膜,若无显著油缩、起皱,涂膜均匀,则判定通过。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1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容器中状态、施工性、涂膜外观、干燥时间。
7.1.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所列的全部技术要求。
7.1.2.1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型式检验项目为一年检验一次。
7.1.2.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生产的定型鉴定时;
b) 产品主要原材料及用量或生产工艺有重大变更时;
c)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时。
7.2 检验结果的判定
产品检验结果的判定按HG/T 2458-1993 中3.5 规定进行。
8、标志、包装和贮存
8.1 标志
按GB/T 9750 的规定进行。如需稀释,应明确稀释比例。
8.2 包装
按GB/T 13491 中二级包装要求的规定进行。
8.3 贮存
产品贮存时应保证通风、干燥,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冬季应采取适当防冻措施。应根据产品类型定出贮存期,并在包装标志上明示。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透水性试验方法
A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的建筑内外墙用各类底漆。
A2 试验环境
试板的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温湿度应符合GB 9278-1988 的规定。
A3 试验器具
A3.1 透水性试验装置
为带刻度的漏斗状玻璃装置,容积95±5ml,上部玻璃管带有4ml 刻度,小分度值为0.1ml,底盘直径为65-66 mm,经磨砂处理。(如图A.1 所示)

A3.2 密封材料
A3.3 锡箔纸
A4 试验方法
A4.1 制板
按照表2 的要求采用刷涂法制板,刷涂两道底漆。每个样品须先行测定密度,根据湿膜涂膜厚度每一道80μm 计算出刷涂质量。每道刷涂质量为:计算刷涂质量±0.1g。两道刷涂间隔时间不小于6h。
A4.2 将底漆试板置于水平状态,将透水性试验装置放在试板的中部,用不吸水的密封材料密封试板和透水性试验装置的缝隙,确保水不会从缝隙渗出,待密封材料干燥后(干燥时间视密封材料的种类不同而异),将符合GB/T 6682 中规定的试验用水(应在6.2 规定的试验环境下至少放置48h)缓慢注入玻璃管内,直至试管的0ml 刻度,确认容器中无气泡后再次调整试管的0ml 刻度,将玻璃管顶端用锡箔纸遮盖包住,在6.2 规定的试验环境下静置24h 后,再观察并记录液面下降毫升数,每个样板使用一次。
A4.3 结果判定
A4.3.1 取两次测试结果的算数平均值,作为终结果。
A4.3.2 两次测试结果的差值应≤0.2ml,否则本次试验数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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