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T 984《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新旧标准对比
2022-04-25 13:41 浏览:286
行业标准JC/T 984《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修订稿已由全国水泥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10 年3 月19 日在苏州通过审查,目前正在报批阶段。为了更好地了解经修订后的标准,现将JC/T 984《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新旧标准作一对比,以飨读者。
1 标准修订的原因
由苏州非金属矿工业设计研究院、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于2003~2004 年组织有关科研院所、生产企业与质检机构等单位制订了JC/T 984—2005《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国家行业标准。该标准发布5 年来,在我国建筑物刚性防水工程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特别是试验方法被很多产品标准和施工规范、技术规程引用,对推广该产品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在该标准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足之处,如压折比项目设置有异议等,应进行修订。另外,还有收缩率指标,当采用聚合物乳液制备防水砂浆时,收缩率可满足≤0.15%要求;当采用可再分散乳胶粉制备聚合物防水砂浆时,收缩率增大,一般为≤0.3%。在国家标准GB/T 20473—2006《建筑保温砂浆》中规定收缩率指标为≤0.3%。根据以上情况,苏州非金属矿工业设计研究院、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组织了对JC/T 984—2005 的修订。
2 标准修订的原则
(1)参考国外先进标准。如JISA 6203—2000、2006 年日本建筑学会发布的《聚合物水泥系涂膜防水工程施工指南(案)》作为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参考对象。
(2)加强与现行防水工程技术规范的协调。如:GB 50108—2008《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CECS 18:2000《聚合物水泥砂浆防腐蚀工程技术规程》、DL/T 5126《聚合物改性水泥砂浆试验规程》等。
(3)产品分类和技术要求的设置能突出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的特点,反映近年来该产品的技术进步,根据建筑防水工程对防水砂浆的要求,对JC/T 984—2005 部分不合理项目进行修订,删除了压折比项目,增加了柔韧性、吸水率项目,使标准更趋科学合理。
(4)在选择试验方式时应尽量采用现行新相关产品标准及试验方法标准。技术指标除了与现行防水工程技术规范相一致外,同时也根据分布全国各地的典型企业的产品经过多次反复的试验验证而确定。
3 标准修订前后的主要变化
修订了分类与标记:2005 版及新版的第4 章。
增加了一般要求:新版的第5 章。
增加了涂层7 d 的抗渗压力、柔韧性、吸水率,删除了压折比(2005 版的5.2,新版的6.2)。
修订了Ⅰ型的部分技术指标:2005 版第6 章,新版第7 章。
修订了部分项目的试验方法:2005 版第6 章,新版第7 章。
修订部分内容的叙述。
4 修订后标准与JC/T 984—2005 对比
4.1 范围
修订后标准: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简称JF 防水砂浆);JC/T984—2005 标准: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代号PCMW)。
修订后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防水用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与聚物水泥防水涂料的叙述内容基本一致;
JC/T 984—2005 标准:本标准适用于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
在范围的内容中增加了:一般要求。
4.2 定义
修订后标准:以水泥、细骨料为主要原材料,以聚合物乳液或可再分散胶粉为改性剂,添加适量助剂混合而成的防水砂浆。
JC/T 984—2005 标准:以水泥、细骨料为主要原材料,以聚合物和添加剂等为改性材料,并以适当配比混合而成的防水材料。
4.3 分类
修订后标准直接将JC/T 984—2005 标准中分类Ⅰ类、Ⅱ类分别修订为单组分(S 类)、双组分(D 类)。将“聚合物干粉”修订为可再分散胶粉。
修订后标准:
产品按组分分为单组分(S 类)和双组分(D 类)2 种。
单组分(S 类):由水泥、细骨料和可再分散胶粉、添加剂等组成。
双组分(D 类):由水泥、细骨料和聚合物乳液、添加剂等组成。
增加了产品按物理力学性能分为Ⅰ型和Ⅱ型2种:Ⅰ型和Ⅱ型中不分单组分(S 类)和双组分(D 类)。
JC/T 984—2005 标准:
产品按聚合物改性材料的状态分为干粉类(Ⅰ类)、乳液类(Ⅱ类)。
Ⅰ类:由水泥、细骨料和聚合物干粉、添加剂等组成;Ⅱ类:由水泥、细骨料的粉状材料和聚合物乳液、添加剂等组成。
4.4 增加了一般要求
在修订后标准中增加了一般要求。
防水涂料施工与使用引起的环保与人身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与公众的注意,根本的解决办法是从源头抓起,建立产品严格的市场准入机制。即生产用的原材料均应符合环保与安全要求,对人体、生物、环境无害;生产过程中的化学与物理反应不产生有害物质。真正做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产品不能生产;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产品不能进入市场。参照ASTM标准与我国工程建设规范,本标准对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产品的环境与安全要求提出了原则性规定。即:本标准包括产品的生产与使用不应对人体、生物与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所涉及与使用有关的安全和环保要求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规定。